没有张贴任何公告就实施征收

    

      江苏省泰兴市羌溪河东侧、济川路西侧(张西组)周边地块四至范围内在2019年4月28日征收动迁时没有张贴以下文件:1.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泰兴市2007年度第2批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苏政地[2007]0107号)文件;2.江苏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泰兴市2007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苏国土资地函[2007]0107号)文件;3.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《泰兴市羌溪河东侧、济川路西侧(张西组)周边地块房屋动迁补偿方案的批复》(泰政复[2019]144号)文件;4.《泰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》([2019]第48号)文件;5.《泰兴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》([2019]第48号)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