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“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”为“保证合同”

     实锤显示政府官员管卫海是在“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”上面签的名,见证的是拆迁办给我们签订的是“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”,然泰兴市纪监委负责处理匡林腐败事件的工作人员(其不肯透露姓名)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硬将“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”认定为“担保合同”睁眼说瞎话。目的是为“未留存“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寻找托词(张西地块所有拆迁户都是签订的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),本质是想掩盖腐败证据,最终却欲盖弥彰,因“未留存”签约阶段产生的材料不符合《泰兴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流程》第29条规定。
     掌握公权力的人用一句“未留存”就能抹去腐败事实?这种行为与“指鼠为鸭”有何区别?在深入开展纪检队伍整顿的背景下,竟用公信背书,侵害群众利益,保护的是腐败分子及其相关联的利益获得者,伤害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。     

 


有政府官员管卫海签名的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